中国工业报记者 张楠
10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稀土出口等经贸问题回应外界关切。何咏前表示,此次出台的稀土出口管制措施是中国政府依法依规完善自身出口管制体系的正常行为,并非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只要是用于民用用途的、合规的出口申请,都可以获得批准。中方将在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不断优化许可流程,缩短审核时间,积极考虑适用通用许可、许可豁免等便利化措施,有效促进合规贸易。
此前,10月9日,商务部集中发布2025年第61号、第62号两项公告,分别针对含有中国成分的境外稀土相关物项及稀土全链条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同日下午,商务部还联合海关总署明确对超硬材料、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钬等5种中重稀土、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管制体现了中国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战略思维,既巩固稀土产业主导权,也推动全球供应链向合规化演进。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稀土行业的骨干企业,公司将严格遵照国家最新出口管制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政策落地执行工作,确保各项管控措施精准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并非关闭出口通道而是强化规范管理。商务部明确表示,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将依法许可,政策目标是“规范出口”而非“禁止出口”。
新规落地:多维管控织密安全网络
本次商务部发布稀土出口管制的两项公告,相较于今年4月中国政府对中国组织和个人出口稀土物项实施的出口管制,在管控范围、重点领域与执行手段上实现全面升级。洪涛认为,这标志着我国稀土管控逻辑从“源头资源”向“全链条价值”的根本性转变。
管控链条首次延伸至境外产业链各环节。根据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向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出口含中国稀土成分的物项,必须提前获取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即便未直接使用中国原材料,只要境外制造产品中中国稀土技术价值占比达0.1%,同样纳入管控范畴。这意味着从稀土开采、冶炼到磁材制造等全产业链技术输出,均被纳入监管视野。
重点领域监管实现精准聚焦。半导体领域中,最终用途为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或者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者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均需逐案审批。
在技术管控方面,第62号公告将稀土开采浸矿工艺、冶炼分离萃取技术、钕铁硼磁材烧结工艺乃至二次资源回收技术全部纳入管制,不仅涵盖技术本身,还包括图纸、工艺参数等载体及生产线调试、维护等配套服务。更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明确禁止中国公民、法人未经许可为境外稀土活动提供实质性支持。
此外,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公告将稀土生产设备、浮选药剂、萃取剂等纳入管制,政策自2025年11月8日起实施。为兼顾企业实际需求,政策设置了合理过渡期,并对紧急人道主义救援等特殊用途出口豁免许可,仅需事后报备。
洪涛解析,此次管控升级并非孤立举措,而是基于全链条治理框架的系统性推进。2024年10月1日施行的《稀土管理条例》已奠定法律基础,该条例首次以行政立法形式覆盖全产业链,明确国务院工信部门统筹职责与地方属地责任,建立起开采、冶炼、应用全环节监管机制。“从单纯资源管控到技术价值的全面升级,既保障了国家安全,又推动了行业可持续发展。”
深层逻辑:维护安全与履行国际义务
稀土不仅是制造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和风力涡轮机的关键元素,同样也在先进战机、核设施等尖端军事装备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其军民两用的双重属性,稀土资源在各国都“备受关注”。
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中国稀土储量4400万吨,占全球近49%的储量。2024年当年,中国稀土产量为27万吨,占全球近70%。
10月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加强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应询答记者问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中国的稀土管制物项直接或者加工后再转移、提供给有关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对国际和平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有损防扩散国际努力。为此,中国政府依法对含有中国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关物项实施管制,目的是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对相关物项实施管制,体现了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积极参与防扩散国际努力的一贯立场。中方愿通过多双边出口管制对话机制,与各方加强沟通合作,促进合规贸易,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纳入管制的物项范围有限,同时将采取多种许可便利措施。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国政府将予以许可;对于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的出口,将豁免申请许可。此外,考虑到各利益相关方履行既有商业合同及满足合规要求等实际需要,本政策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
此次管制源于国家安全的现实需求,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部分境外组织和个人从中国非法获取稀土技术,生产稀土相关物项并提供给军事等敏感领域用户或者用于军事等敏感领域用途,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潜在威胁。为防范相关风险,中国政府经审慎评估后,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同时对中国组织和个人从事相关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以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全球影响:产业链重构与合规应对
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下,稀土作为战略性矿产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伴随国内稀土出口管制新政落地,产业链各环节企业迎来差异化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海外业务拓展、原料供应等多重挑战。
洪涛以开采环节企业为例分析,拥有采矿配额的稀土开采企业,或成为全球供应缺口下的直接受益者。中国稀土集团、北方稀土等头部企业凭借稀缺的采矿资质,市场议价权显著提升。但新政对境外稀土项目技术出口的限制,给部分有海外布局的开采企业带来挑战。此前计划向海外矿山输出开采设备、分离工艺的企业,需重新评估技术输出方案的合规性,部分海外项目推进节奏可能放缓,海外业务拓展面临新的门槛。
在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稀土企业正加快合规转型与全球布局调整步伐。
10月9日,天和磁材(603072)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和新材料拟投资8.5亿元建设高性能稀土永磁及组件、装备制造与研发项目。天和磁材表示,“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10月10日,包钢股份(600010.SH)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稀土精矿价格调整机制及计算公式,公司拟将2025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205元/吨(调涨)。同日,北方稀土(600111.SH)也发布公告称,根据稀土精矿定价方法及2025年第三季度稀土氧化物价格,经测算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205元/吨(调涨)。据悉,北方稀土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拥有白云鄂博矿独家开采权,该矿稀土储量达1.59亿吨,占全球储量的38%。公司构建了“资源开采-冶炼分离-功能材料-终端应用”的全产业链体系,磁性材料合金产能达10万吨/年。
9月30日,盛和资源(600392.SH)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盛和资源(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购匹克公司100%股权事项已完成股权收购价款支付和股权交割。据悉,匹克公司是一家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代码:PEK),其核心资产是位于坦桑尼亚的Ngualla稀土矿项目。盛和资源此前表示,收购匹克公司100%股权是为了推动Ngualla稀土矿项目尽快实施开发,进一步夯实公司发展的资源基础。
厦门钨业(600549.SH)董事长黄长庚此前表示,预计未来5年,公司将主要依靠钨和稀土深加工及应用来驱动增长。“在稀土功能材料方面,公司将重点关注磁性材料在稀土永磁电机、工业机器人和人形机器人等新场景的应用,目前相关产品正在紧锣密鼓地研发之中。”
华宏科技(002645.SZ)通过子公司鑫泰科技实现年处理稀土废料6万吨,再生稀土氧化物产能达1.2万吨/年,其独创的“短流程回收技术”使稀土综合回收率超95%。目前,公司在包头建设的一期年产1万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正加紧建设,计划2025年底正式达产。项目投产后,公司总产能将突破2万吨/年。
事实上,北方稀土等头部企业因出口占比低、供应链韧性强,受此次新政影响较为有限,而中小出口导向型企业则面临订单波动压力。洪涛强调,这种影响差异性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出口依赖度。北方稀土等企业的出口量占总销量的比重较小,因此当出口政策调整时,其业务受冲击的广度和深度均低于出口导向型企业。例如,北方稀土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预增超270%,显示出其国内市场占比更高,抗风险能力更强。
二是供应链韧性。国内市场具有短周期、高频次的特点,企业可通过快速调整生产线应对需求变化。相比之下,国际市场订单通常具有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对供应链的柔性化要求较低。这种差异导致企业在转向内销时需要重构供应链,但国内市场“短平快”的特征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缓冲空间。
三是政策适应性。国家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科技转化率等政策支持,增强了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北方地区在资源整合、产业集群建设等方面具有优势,政策红利进一步巩固了其市场地位。行业通过“控量提质”策略,实现了差异化发展。
真正的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始于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和产业体系的完整稳定。全球稀土博弈背景下,中国作为稀土技术与加工大国,将在维护自身安全、履行国际义务与保障全球供应链稳定之间寻求平衡。这场管制升级不仅是对战略资源的保护,更是对全球产业链安全逻辑的重塑。